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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今年3月以来,县城内四个派出所查处关于违规燃放烟爆的案件起,其中市民称不知规定的42起。(具体情况:城区派出所查处了76,其中市民称不知规定的34起;上坊派出所查处6起,市民称不知规定的2起;园区派出所查处21起,市民称不知规定的5起;东郊派出所查处5起,市民称不知规定的1起。
燃放烟花爆炸禁令
一、禁放区域:
万年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具体为:以正大街与六〇路十字路口为中心,东至马塘社区地段,西至上坊乡政府地段,北至永安新村地段,南至四方岗内的区域。
二、禁放时间
(一)禁放烟花时间(除夕、正月初一除外)
当天晚上11:00至次日下午6:00
(二)禁放爆竹时间(除夕、正月初一除外)
晚上11:00至次日早上7:00(5月到11月禁放时间为当日晚上11:00至次日早上6:00)
三、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1.村(居)。县城建成区所在村(居),一年内不发生违反烟花爆竹禁放行为的,经认定后,奖励元。
2.个人。县人民政府设立举报奖,凡举报违反禁放规定行为并经查实的,奖励首个举报者元/次。
(二)处罚措施
1.普通市民。普通市民违反禁放规定的,每次罚款-元,并由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2.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村居干部)违反禁放规定的,每次罚款-元,取消其个人享受文明单位奖和综治先进奖资格,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对其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由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对其所在单位每次罚款0元。
(三)举报刘(县委办)
李(宣传部)
吴(陈营镇)
特此通告。
来源:万年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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