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讯:在中国农村,土地是农民之根本。土地转让、租赁等有法可依。但江西省万载县株潭镇同胜村雷家塘组一宗集体土地先后被非法转让多手,村民均未签协议,一切交易均在暗箱中操作,此举严重违反国家土地法律,严重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年万载县株潭镇政府为兴办社办企业,向同胜村雷家塘村民小组每户收缴山林权证至今未归还。“征用”(实为租赁)该组集体土地46.8亩〔原油茶山〕,用于兴办集体企业“花爆三厂”,并口头约定仅使用部分土地建简易厂房车间,土地所有权、山林树木等均归该组集体所有,年社办企业倒闭,镇政府即指定周清兰承包经营,至年本组村民辛友洪强行以两万多元的价格将该厂空余土地山林面积二十余亩租用,并在其租赁土地上又建了一个鸿泰花爆厂(含原“花爆三厂”的厂房和土地),至年辛友洪去世,其儿子辛雪斌在雷家塘村民小组全体组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厂以3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本组辛远,辛远接手后于年3月18日以万元的价格(见附件)非法将该厂周围的山林及土地使用权永久性、全部卖给了株潭镇邻村即上坊村支部书记高斌个人所有,而高成庚(别名:高斌)买下后又在大兴土木,将原有厂房车间等拆除,大量砍伐树木等,其中有三亩左右的良田也被其一起非法转卖给了高成庚(别名:高斌)个人,辛远等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雷家塘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如此集体土地就这样让这些村匪恶霸强买强卖,非法倒卖从中渔利80多万,辛远等人如此胡作非为,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构成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村民组织法》等法律的犯罪行为,村民代表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石沉大海,无人问津,置若罔闻。如此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有关部门听之任之,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据此,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调查、依法追究辛远等人的严重犯罪行为,并责令高成庚(别名:高斌)立即停工。将《山林权证》发给村民、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良田等返还给该组集体所有。
请见图。
被非法转让的池塘
被非法转让的原花炮厂厂房被拆除。
年3月18日违法签订的所谓《土地、厂房转让协议书》
村民义愤填膺。向宜春市、万载县两级政府国土、林业、纪委等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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