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人注意今天起,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

社保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小编最近得知

从明天起

江西社保缴费有新调整了!

致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以及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医保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自年11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其他补充险种,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为方便缴费,我们再次温馨提醒您:

缴费人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

如果您是企业缴费人,请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

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自助办税(费)终端、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等渠道缴费。您可直接使用缴纳税款的三方扣款协议,也可重新签定三方扣款协议,网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如果您是灵活就业缴费人,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为您提供了三种应缴费金额计算方式:一是线上自主申报当年养老保险费,二是线上申请核定中断补缴养老保险费,三是社保(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核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

您可使用“江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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