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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01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01年万年县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报时间
第一批:01年4月19日0:00—4月30日17:00
第二批:01年6月11日0:00—6月5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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