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环评且不停工,两主要企业负责人被拘留

点击题目下方蓝字   1月15日,万年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将万年县某公司拒不停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一案移交万年县公安局,该局治安大队联合石镇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结合前期走访调查掌握的证据,民警将该厂主要负责人李某(男,55岁,石镇人)和陈某(男,41岁,裴梅人)传唤至万年县公安局接受调查。

  经查,叶某军(男,法定代表人,浙江人)于年4月在石镇镇老花炮厂开办一家松香厂,李某、陈某于年11月入股,该厂主要生产松香、松节油,且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万年县环保局于年12月22日对该厂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年1月15日,县环保局再次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拒不执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仍处在在生产状态,给周边环境以及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安全隐患。李某和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停建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李某和陈某分别被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原标题:未办环评不停工行政拘留没商量

来源:中国江西网蔡毅、黄浩

顶置环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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