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陈营镇曙光路北侧万兴小区西苑六间商铺整体招租(2年)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3号
受委托,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定于年1月28日10时在万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说明:上述标的以实际面积为准,拍租标的交付后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租成交。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饶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信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金按年支付,每年到期前一个月15号交清下一年租金,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的租金,承租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缴纳的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5.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及物业备案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给予一个月装修免租期(不包含在租期内),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的补偿。
6.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产权的或不可抗拒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
7.承租方在承租期限内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8.除上饶市本级外,其他外市、外省人员如有意向报名人要参与标的招租的须持有48小时(两天)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场参与交易。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月26日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需提供工商调档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于年1月26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其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承租方在没有违约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计息返还(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竞租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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