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医保局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

按照中、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整治医疗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一)医疗机构虚构服务

1.通过智能监控系统排查和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发现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时,明显违背医疗规范,与常理常规常情相悖,经现场或电话核实,相关医疗服务确未实施、相关药品耗材确未使用的;发现医疗服务项目数据频次和用药总量远远超出同类病人的,经核实或专家审定,确与实际需要不符的;

2.通过比对分析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记录等方式,发现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进销存系统记录与实际库存“账实不符”或与上传医保系统信息明显矛盾,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自证清白的;发现同一时点住院记录人数超出医疗机构实际床位总数的;

3.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发现医疗机构住院记录的病人不在床,医疗机构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自证清白的;患者症状明显不符合入院指征,经核实确属低标入院的;

4.通过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及患者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是否有黑恶势力干预及恶意骗保等情况。通过排査整治,使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参保患者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法律意识,医保环境愈加“风清气正”。

5.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与患者、患者家属或举报人沟通,经核实医疗机构确有虚构服务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零售药店串换项目

1.通过比对分析药店相关信息记录,发现药店进销存记录与实际库存“账实不符”或与上传医保系统信息明显矛盾,未能提供有力证据自证清白的;

2.现场检查中,发现药店摆放生活用品(包括结算台的奖品、促销物品等)的,书面通知1个月内全部撤柜,未在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3.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与购药的参保人员或举报人沟通,经核实,药店确有串换项目等违规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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