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罗耀文一行到万载县调研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
当日下午,在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楼会议室,罗耀文一行听取了万载县司法局局长周毅、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宋雄、副教导员张友平分别就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管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行政调解等方面的情况作了汇报。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罗耀文就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可以采取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或者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形式进行;二是调解的赔偿主要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
三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保险监管部门共同开展。公安、司法行政、保险监管部门要指导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积极为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调解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保障必需的工作条件。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商请财政部门,解决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调解员工作补助经费。罗耀文强调,近几年来,专业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试行,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功,比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对于公安机关主持的行政调解来讲,人民调解有着更多的亲和力,在宣传法制、预防纠纷、防止矛盾扩大方面有着更为主动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图/文:龙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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