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我县发布1号令以来,各乡(镇)、各部门迅速行动,多措并举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春节假期即将结束,人员陆续返城返岗返工返学,为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管控疫情传播,经万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9日零时起实行返城返岗返工返学人员管控措施。
一、救护车、消防车、应急抢险车、冷链物流车、执法车、军车、警车、垃圾转运车、邮政物流车、殡葬车、水电油气热运输车等外观上有明显标志,能区别于一般社会车辆的机动车辆,在经过必要的检测登记和免费消杀后,各管控卡点一律放行。
二、对省内列入赣新冠指字[]4号文涉及的生活必需品及上下游产业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的企业,实现通行证管理。凡持有县以上防控指挥部发放的有效通行证的车辆,在经过必要的检测登记和免费消杀后,各管控卡点一律放行。
三、万年籍外出人员和车辆,由所在村(居)出具证明(盖章),标注外出时间、出县缘由、车牌号码、乘车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否需要返程、返程人员、是否纳入居家隔离对象等信息,报所在乡(镇)审核盖章后,凭证明于标注的有效期内出行,各管控卡点一律放行。返程时(必须于当日返回)经过必要的检测登记和免费消杀后,各管控卡点一律放行。所在乡(镇)必须于车辆出县或返程12小时内,免费代对应车辆报交警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将返程人员纳入管控对象,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
四、经批准复工的企业所属外县返万人员,由人员籍贯所在地办理县以上指挥部通行证,在经过必要的检测登记后,各管控卡点一律放行,由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将该类人员纳入管控对象,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经批准复工的企业所属外县返万车辆,由车籍所在地办理县以上指挥部通行证,在经过必要的检测登记和免费消杀后,各管控卡点一律放行,县高新区管委会于车辆入万12小时内,免费代对应车辆报交警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批准复工的企业所属外县返万人员和车辆,入万时没有办理县以上指挥部通行证的,由县工信局牵头,会同县高新区管委会收集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高新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并报县工信局审核后,县工信局、县高新区管委会或企业服务单位持证明前往管控卡点接人,管控卡点在做好必要的检测登记后予以放行,之后由县高新区管委会将该类人员纳入管控对象,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符合条件的车辆由县高新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并报县工信局审核后,报县交运局备案并由县交运局发布至各管控卡点,管控卡点在做好必要的检测登记和免费消杀后予以放行,县高新区管委会于车辆入万12小时内,免费代对应车辆报交警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五、各乡(镇)及县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既把好通行证的关口,又要服务好广大市民和企业,并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六、具体解释由万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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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万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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