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其中明确,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情形支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4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彩礼该不该收呢?
小编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朋友,
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在万载,你支持不收彩礼吗?
▼为什么?
对于收不收彩礼这个为题,每个人都各有说法!就如这位姐姐所说:“自己有一儿一女,不给彩礼感觉对不住别人的女儿和父母,但还是不支持收天价彩礼,也不能一分不收。”确实彩礼是双方的开心钱,也不能收天价彩礼,但给不给彩礼也是个态度问题!▼这位姐姐是支持不收彩礼的,因为她觉得真正的感情是不在乎金钱的,而是共同创造、共同致富!她和她的丈夫是裸婚哟!哇~这应该是爱情吧!真好!(哈哈哈哈哈~)裸婚:指不买房、不买车、不办婚礼甚至没有婚戒而直接领证结婚的一种简朴的结婚方式▼
至于彩礼给多给少,还是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来给,量力而行就好,不要因为高价彩礼成为两家人的负担!▼
那么对于收不收彩礼?该怎么收彩礼?小伙伴们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拇指万载吃喝玩乐”吧!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