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2号),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控春节期间群众性聚餐活动的工作提示》要求,全面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县人民平安健康,
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取消个人自办婚宴、寿宴、乔迁宴、满月宴、家族聚会等酒宴和群众性聚集活动,丧宴简办。
二、各部门、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
三、取消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大型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
四、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一律不得组织、参加以上各类酒宴、聚餐、聚会活动。
五、餐饮经营单位严禁承办以上各类酒宴、聚餐、聚会活动
六、未按本通告要求执行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组织者及承办经营单位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万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年1月14日点击图片查看原文: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拇指万载吃喝玩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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